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 以實效回應群眾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的講話中強調,要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2010年,溫家寶總理和劉延東國務委員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先后作過多次重要批示,對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0年,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等七部委,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會議精神,以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和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制度上下功夫,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扎實推進治理工作,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進一步規范,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10年,國家信訪局共收到群眾反映教育問題的來信14132件次,同比下降了19.6%;國務院糾風辦受理涉及教育亂收費問題的信訪251件,同比下降了28.24%;全國治理辦受理反映教育亂收費舉報1138件,同比下降了14.2%。
一、加大財政投入,教育經費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中央財政撥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740.4億元,城市免學雜費補助資金65.3億元,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123.5億元,高校國家獎助學金86.4億元。各地繼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大教育經費投入,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基本實現了“零收費”。城市義務教育免學雜費政策全面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進一步加大。2009年取消借讀費后,進一步保障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能力的提高,進一步壓縮和消除了教育亂收費的空間,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依法從嚴治教,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成效顯著。
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教育部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明確工作任務和機制,推動和指導各地繼續加大財政投入,加快薄弱學校建設步伐;均衡配置師資,加大校長和教師交流力度;推進信息化建設,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完善招生政策,合理分配優質學校招生名額。各地進一步加強監管工作,堅決制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重點校、重點班、實驗班,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跨區縣和跨片流動。
繼續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等六部門對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進行全面復核檢查,對6個省的42所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進行了重點抽查,對清理規范工作進展緩慢的省份進行了重點督辦,進一步鞏固了清理規范工作成果。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全國2147所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中,退回(并入)公辦學校1234所,轉為民辦學校466所,停辦304所,清理完成率達93%。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高中階段改制學校415所,已經清理規范250所,清理完成率達60%。嚴格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從源頭上遏制了教育亂收費問題的發生。
三、嚴格收費管理,教育收費行為進一步規范。
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財政資金監管,保障教育經費投入,嚴格收費審批管理。發改委和教育部聯合發文,重申中小學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從嚴控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收費的范圍、程序、權限作出嚴格界定。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嚴禁向學生收取安全管理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對各地學校、幼兒園的收費行為進行規范。審計署繼續加強教育經費審計監督,促進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各地認真執行教育收費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嚴禁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行為。
同時,各地繼續清理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堅決取消地方政府及部門越權出臺的教育收費文件。各級各類公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繼續保持基本穩定。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公辦學校免收住宿費政策得到較好執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深入實施,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加大,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